宣传活动现场
海口网5月16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李云川 特约记者莫桑莉 通讯员吴春旺文/图)5月15日是全国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活动宣传日,当天上午,海口警方会同人民银行、银联、证监、工商、税务、烟草等部门在海口市海秀东路明珠广场开展以“打击防范经济犯罪 护航改革 保障民生”为主题的“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在现场向过往市民提供了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的相关知识和方法。
防范假币犯罪安全提示
从近年来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情况看,不法分子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利用假币牟利:
1、找零。不法分子以大面额假币购买小额物品,骗取找零的真币。
2、购物。不法分子多在傍晚或夜间光线昏暗时,用假币在小商店、小摊点、农贸市场等地购买商品。
3、调包。不法商贩以经营小饭店、小商铺等行业作掩护,乘顾客不备,用假币调换顾客支付的真币,然后谎称面额大找不开或钞票有问题(例如将假币撕掉一角),将假币退还顾客,请顾客重新支付。
4、购买高档商品并调包。在高档酒店商品部、名烟名酒店等处,多名不法分子配合,先用真币付款,购买大量名烟名酒等高档商品,麻痹受害人,然后找借口退钱,最后装作回心转意,再次提出购买。因前面已验过货币真伪,受害人放松了警惕,不法分子便乘机调包使用假币付款。
5、色诱调包。利用女性勾引男性受害人从事色情活动,分散其注意力,然后由其他不法分子用假币调换受害人衣物中的真币。受害人因羞于启齿,只好忍气吞声。
6、丢包诈骗。不法分子先将假币掉落在诈骗对象旁,佯装不知离开现场,然后有同伙出现,捡起地上假币,拉住诈骗对象到僻静处“分钱”,利用各种借口,将假币留给受害人,骗取受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后离开。
7、花边假币诈骗。不法分子用少量真币冒充所谓“高仿真假币”样品,蛊惑受害人购买,然后在正式交易时,将大批裁剪好的花边纸捆扎,上下两面用真币或高质量假币包装,诈骗企图购买假币牟利的受害人。
8、使用假币进行非法活动。不法分子在从事赌博、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用假币结算。
现场发放防诈骗宣传资料
防范银行卡犯罪安全提示
近年来,银行卡犯罪案件多发,公安机关提醒持卡人:要切实提高对银行卡犯罪的警惕性。
1、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明、工作证件及其复印件等,办卡时到银行正规网点办理,一般不找他人代办;2、在消费结账时,要留意银行卡的去向,切忌将银行卡交给他人到自己视线以外的地方刷卡;3、在ATM机取款时,要注意观察现场环境,特别是取款机插卡口是否存在异常,有无加装卡槽等;4、在ATM、POS机等设备上输入密码时,要使用手或其他物品遮掩,谨防被不法分子安装的盗码器和摄像头等作案工具窃取信息;5、不要滥用网上银行或登录不良网站;6、洽谈生意时遇到对方要求办理、查验银行卡时,要十分警惕,做到卡不离手;7、使用网上银行时,要认真核对网站地址,避免登录木马网页;8、不参与非法套现、洗钱等活动,谨防被不法分子窃取信息、伪造银行卡。
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安全提示
非法证券活动的主要类型和手法:
1、未上市公司以即将在境内、外上市为名,非法发行、销售本公司股票。未上市公司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以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为幌子,承诺上市后投资者可在短时间内获取巨大收益,诱骗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股票。
2、中介机构非法销售或非法代理销售境内、外未上市公司股票、基金、理财产品等。有的中介机构冒充正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义,或打着“股权投资公司”、“产权经纪公司”、“外国资本公司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旗号;有的通过电话推销、组织推介会或培训会方式;有的采取类似传销方式销售或非法代理销售境内、外未上市公司股票、基金、理财产品。
3、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代客理财等活动。不法分子有的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以“推荐股票”、“与庄家互动”等名义,招揽会员或客户,通过向投资者推荐股票或开办培训班等形式收取会员费或咨询费;有的冒用正规投资咨询公司名义,进行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并收取费用;有的以资金合作、代客炒股、代客理财等名义,以利润分成为诱饵,骗取投资者钱款;有的则以销售股票软件为名,以推荐涨停股票、免费提供股票分析及提供买卖建议等噱头,向投资者推荐股票,收取费用。
银行工作人员在教市民识别假钞
防范加盟类合同诈骗犯罪安全提示
此类诈骗的主要手法有:
成立公司:不法分子在城市繁华地段租用高档写字楼作为开办公司的场所,冒用他人身份证,通过中介代办进行虚假注册成立公司,或者直接购买空壳公司。
投放广告:通过电视、广告公司等途径发布虚假广告,宣称只需要1万至5万元就可让加盟群众“在家当老板”。委托加工回收的产品种类繁多,如节油器、圆珠笔、打火机、戒烟灵、节能灯、净水器等。
签订合同:诱骗群众签订加工回收产品合同,并在合同条款中设置陷阱,以定金、设备款、培训费、加盟费等名义骗取受害人钱财。
拒收成品:加盟者将加工好的产品交回公司时,公司技术部人员往往以产品质量不合格等为由少收甚至拒收产品。
防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安全提示
1、注意辨假。要认清商标及相关注册信息,并且注意商品外包装,印刷是否清晰,色调是否纯正,批准文号是否规范。对存疑商品,可以登录相关政府网站、企业门户网站查询;
2、不贪便宜。要从正规渠道、规范门店购买商品,不要贪图小店、游商的所报低价,对价格远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格外提高警惕;
3、勇于维权。在购买商品时应索票、索证,留下消费凭据,发现可疑商品后,可将相关的物证,如发票、收据、商品内外包装等,送相关政府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进行鉴定。
烟草工作人员在教市民如何辨别假烟
防范传销犯罪安全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属于犯罪行为。《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市民要警惕以下形式的传销活动:
1、以介绍职业、招聘兼职、从事新型项目经营等为名,欺骗他人在本地或异地非法聚集,以面对面集中授课“洗脑”的形式,用“财富、梦想、荣耀、成功”等词语诱导他人参与。2、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假借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以产品直销为名,宣传增设专卖店、实现连锁销售、创建概念店等,通过发展加盟商按层级收取加盟费吸引他人参与。3、以互联网、报刊等媒介发布外汇交易、股票投资、新能源开发、风险投资等“致富信息”,或推销教育培训、个人理财、远程教育等“虚拟产品”,引诱他人参与。4、以亲朋、同乡身份介绍“新型营销”、“全新致富理论”、“网络营销”、“合法直销”、“消费联盟”、“网络倍增”、“加盟连锁”等信息,组织所谓“成功”人士现身说法或招商会、推荐会、免费旅游并送纪念品等活动诱骗他人参与。5、以互联网站和电子商务网站为载体,极力美化公司形象,鼓吹预期收益,并通过一定方式展示已经参与人员的姓名、业绩、奖励、分红等情况,刺激他人加入。
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拨打12315或110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
防范非法集资犯罪安全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下活动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保管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6、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上述行为,涉嫌集资诈骗犯罪。明知他人从事上述形式的集资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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