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摊主聚集在市场内部“罢市”
摊主们与市场管理方争吵
海口网10月29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韦玮摄影报道)“市场升级改造,本是我们老百姓的福利,但承包经营者一下把摊位推到了一个不合理的价格,我们怎么受得了。”29日上午8时,海口城东集贸市场的几位摊主先后致电海口网反映,称市场升级改造后,市场管理方欲从下月起大幅上涨摊位费和押金费,引起了众摊主的强烈不满,不得已采取“罢市”的极端措施进行抗议。
摊主反映:摊位费和押金费涨得太离谱
上午8时20分,海口网记者来到城东集贸市场看到,除去市场入口处的水果区还在正常经营外,内部的蔬菜区、肉类区、水产区等摊位全部空闲着,无人在售卖东西,但却有近百名摊主聚集在此。看到记者拍照,10余名摊主马上围过来“诉苦”。据摊主陈女士介绍,城东集贸市场从今年开始分两期进行升级改造,前期工程现在即将改造完毕,将于1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近日,摊主们接到市场管理方通知称摊位价格要从现在的360元涨到700—1000元不等,同时,每个摊位还需缴纳5000元的“入场押金”。对此,摊主们非常不满。
“4个月前,我们的摊位费是330元,不久前涨到了360元,现在又说要涨到700元以上,上涨幅度也太离谱了。这里的生意本来就不好做,我们不久前才刚交了半年的摊位费,现在哪里还有5000元去交押金?”陈女士说。而另一位摊主周女士则反映,他们之前曾多次向市场管理方请求降低摊位费和押金费,但遭到拒绝,“我们现有的合同签订到今年10月31日,管理方说我们若不接受摊位费上涨并交押金的规定就不准在此摆摊经营。”
摊主们告诉海口网记者,离城东集贸市场不到30米处,有一个近百米长的“马路市场”,生意比较火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经营。摊主们表示,摊位费成倍上涨,他们的压力也成倍增加,加上附近方圆一公里内就有三家市场,导致他们的生意难做,如今每个月除去生活开销,所剩无几。
离城东集贸市场不到30米远的“马路市场”
管理公司:没有押金费,只是预收租金
对于市场摊主们所说的“摊位费翻倍涨”、“押金费太高”情况,海口得天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城东市场管理方负责人谈井泉告诉告诉记者,市场还需要2—3个月的时间才能全部改造完毕,目前已改造完的摊位比原来的要大一些,所以“摊位费涨价是正常的、合理的”。他表示,与周边其它市场收取的摊位费相比,这里现在收取的费用是“很低的”,这些摊主之所以感觉到高了,是因为他们把对“马路市场”的矛盾转移了过来。
谈井泉说,市场管理方并没有想要收取押金费,欲收取的5000元为“预收租金”,“整个市场的改造预计耗资350万元,现在还有将近100万元的缺口,所以我们决定向商户预收租金,以便顺利完成所有的工程改造。这5000元预收租金我们是会返还的,比如每个月的摊位费是700元,摊主只要交500元就行了,剩下200元从这5000元里扣除,直至扣除完毕。”
谈井泉还表示,摊主们要是不放心,市场管理方愿意与之签订相关的合同,“我认为99%的摊贩还是同意缴纳预收租金的”。但谈井泉话刚说完,在场的摊主就提出了“抗议”。一名摊主表示,市场改造的资金缺口可以找合伙人帮忙解决,完全没必要转嫁给租户,另外,摊主们若是停止租赁摊位或是现在的管理方突然将市场的经营权出售,这些钱他们又该怎么拿回来?
市场管理方在给已缴纳预收租金的摊主的收据中,并没有标注收费为“预收租金”等相关事项,而是用“押金”二字代替。
物价部门:市场管理方应按规定先批后收
那么市场管理方对摊位费采取涨价和预收租金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对此,海口市物价局琼山监督检查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市场管理方按规定应先上报涨价表,待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执行收费标注,不然市场管理方是无权自行涨价的。
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市场管理方有权试营业3个月,在此期间收费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比如试营业期间,市场管理方每月收取700元摊位费,我们物价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标准价为每月500元,那么市场管理方就得退还摊主200元。同样的,如果我们认定的标准价高过市场管理方收取的费用,摊主就应向市场管理方补齐差价。”
此外,海口网记者了解到,市场管理方在给已缴纳预收租金的摊主的收据中,并没有标注收费为“预收租金”等相关事项,而是用“押金”二字代替。对此,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摊主们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进行投诉,相关工作人员会前去调查。
截至中午12时30分,海口网记者离开现场时,市场管理方和摊主们仍未就相关事项达成协议。海口网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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