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消费者投诉的水果摊
“缺斤短两,如果处罚得太轻,商家就会有侥幸心理,反正消费者较真的不多,多坑几个消费者就赚回来了。”昨日,记者从海口琼山区工商局中山工商所获悉,该所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对海口中山南路南北水果市场C区一水果商铺缺斤短两的行为立案查处。经查实,消费者在该水果商铺购买53.4斤水果,含芒果、红毛丹、金瓜三种,实际重量只有34.2斤,足足少了19.2斤。为从严管理市场,引导商家诚信经营,工商部门拟对该商铺从严从重处罚。
消费者买3种水果被多收138元
10月17日上午,有消费者投诉称,在中山南路南北水果市场C区12号商铺购买水果遭遇缺斤短两。中山工商所的执法人员随即赶往现场,在向商家出示执法证件后,组织商家和消费者一起到市场出入口的公平秤上进行复秤。结果发现,消费者购买的45.1斤芒果,实际重量为27.5斤,少了17.6斤。芒果每斤7元,共交了317元,多收了123元;购买红毛丹2.5斤,实际重量为1.9斤,少了0.6斤,每斤12元,共收30元,多收了7.2元;购买金瓜5.8斤,实际重量4.8斤,少了1斤,金瓜每斤8元,共收47元,多收了8元。经查实,芒果、红毛丹、金瓜三种水果均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况,共缺斤短两19.2斤,多收了138.2元。
店里有2台秤,其中1台未经检验
很多消费者在购买水果时都会看秤,为什么缺斤短两这么多?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商铺的秤进行了检查,发现商铺里有2台秤,一台是经过计量部门检验并贴上封条的秤,另一台秤则未经过有关部门检验。消费者在C区12号商铺买水果时,商家使用的正是未经检验的秤。
“今年春节,我们联合质监计量部门,统一更换调试了南北水果市场各商铺的电子秤,经检验合格的秤,都贴上了封条,商家无法拆开做手脚。”执法人员告知该商铺经营者,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秤做计量仪器,属违法行为,当场没收了商家那台不明来源的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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