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消费者投诉的水果摊
“缺斤短两,如果处罚得太轻,商家就会有侥幸心理,反正消费者较真的不多,多坑几个消费者就赚回来了。”昨日,记者从海口琼山区工商局中山工商所获悉,该所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对海口中山南路南北水果市场C区一水果商铺缺斤短两的行为立案查处。经查实,消费者在该水果商铺购买53.4斤水果,含芒果、红毛丹、金瓜三种,实际重量只有34.2斤,足足少了19.2斤。为从严管理市场,引导商家诚信经营,工商部门拟对该商铺从严从重处罚。
消费者买3种水果被多收138元
10月17日上午,有消费者投诉称,在中山南路南北水果市场C区12号商铺购买水果遭遇缺斤短两。中山工商所的执法人员随即赶往现场,在向商家出示执法证件后,组织商家和消费者一起到市场出入口的公平秤上进行复秤。结果发现,消费者购买的45.1斤芒果,实际重量为27.5斤,少了17.6斤。芒果每斤7元,共交了317元,多收了123元;购买红毛丹2.5斤,实际重量为1.9斤,少了0.6斤,每斤12元,共收30元,多收了7.2元;购买金瓜5.8斤,实际重量4.8斤,少了1斤,金瓜每斤8元,共收47元,多收了8元。经查实,芒果、红毛丹、金瓜三种水果均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况,共缺斤短两19.2斤,多收了138.2元。
店里有2台秤,其中1台未经检验
很多消费者在购买水果时都会看秤,为什么缺斤短两这么多?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商铺的秤进行了检查,发现商铺里有2台秤,一台是经过计量部门检验并贴上封条的秤,另一台秤则未经过有关部门检验。消费者在C区12号商铺买水果时,商家使用的正是未经检验的秤。
“今年春节,我们联合质监计量部门,统一更换调试了南北水果市场各商铺的电子秤,经检验合格的秤,都贴上了封条,商家无法拆开做手脚。”执法人员告知该商铺经营者,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秤做计量仪器,属违法行为,当场没收了商家那台不明来源的秤。
坑客商家将受到行政处罚
针对这起投诉,中山工商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商家就多收的货款,对消费者作出“退一赔二”处理。执法人员对商家立案查处。目前该所已将相关情况汇报琼山区工商局,下一步将作出行政处罚。
“缺斤短两,如果处罚得太轻,商家就会有侥幸心理,反正消费者较真的不多,多坑几个消费者就赚回来。”中山工商所所长符卫东介绍,按照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缺斤短两的,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这类行为最高可罚款2万元。符卫东认为,如果依据“新消法”进行处罚,在水果缺斤短两的案件中,容易出现违法的代价较小的情况。“这起案件,最后具体的处罚金额将由上级部门作出意见,不过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他们会采取多方面的措施,加强对南北水果市场的监管,还市民一个放心购买水果的环境。”符卫东说。
将多措并举整治市场顽疾
海口南北水果市场是许多市民及游客购买热带水果的目的地。如何通过有效监管,打击屡禁不止的缺斤短两问题?海口市、琼山区工商部门正在酝酿出台措施。海口市工商局市场处李处长介绍:“我们已计划在市场门口滚动播放商家违法经营行为信息,引导消费者去信誉好的商家那里消费,同时将督促市场管理方与商家签订协议,实行更严格的淘汰制,对于多次违法的经营者,一律踢出市场。”符卫东表示,行政处罚除了罚款外,他们还打算依据“新消法”的规定,尝试对违法经营者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下猛药治疗缺斤短两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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