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昆山市人民政府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但该酒家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规定的义务。2014年2月,昆山市人民政府依法向昆山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4年4月15日,市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拆除,由昆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其间,市征收办多次与酒家法定代表人协商,一直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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