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是旅游大省,境内旅游资源丰富,乐山峨眉更是闻名全国的旅游胜地,一年四季来此朝圣进香、旅游度假的客人都络绎不绝。乐山旅游团自费项目变强制 导游更称:参加自费项目是游客的义务。
   
 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央视曝光峨眉山购物团:卖陈年茶 水晶为玻璃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5-10-12 11:07

 

  就在下山途中,记者遇到了一位在景区摆摊卖药材的大姐,她告诉记者,在峨眉山做生意,全靠导游带客,她自己的药材生意也会通过给导游提成来招揽生意。

  当地知情人:他(导游)卖得贵就多提一点,卖的少就少提一点,我们摊上也是卖药材,他(导游)如果来的话,100块钱一般都提30块。卖小吃的地方,卖药的地方,卖茶叶地方全靠他们(导游)。

  当地商贩告诉记者,在峨眉山做生意,全靠导游带客,她自己的药材生意也会通过给导游提成来招揽生意。

  在这次的旅行体验中,除了跟团旅游,在峨眉山脚下,记者也遇到很多自己招徕生意的导游,他们由于不用给旅行社交佣金,导游费全部归自己,报出的价格也比当地旅行社便宜一些。

  导游:全部150(元),下来给我就行。我们这边,你自己去问,200、300(元),你去问他,我们一人一半,我们自己勤快一点出来,都给你优惠一点,就150(元)。

  记者:您是哪人?

  导游:我是风景国际旅行社的专职导游。

  但是,根据《旅游法》第40条规定,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而《旅游法》第102条还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一下罚款,予以公告。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一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在峨眉山脚下,记者也遇到很多自己招徕生意的导游,但是根据《旅游法》第40条规定,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

  在接下来记者跟随这位导游游览峨眉的过程中,同样也接到了邀请,去她的叔叔家喝茶休息。在这里,同样是记者一落座,导游便和老板一起推销起了药材和茶叶。记者便购买了两包茶叶,2两竹叶青120元钱,2两野生茶100元钱。

  茶馆老板:反正那个两种就是最好的,六七百买明前茶,到哪个都是实实在在的价格。

  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第二天,记者专程来到了峨眉市区的茶叶店。茶叶店老板告记者,他店里最好的竹叶青茶叶和野生茶,零售价大概2两120元钱,而野生茶2两60块钱,景区里的茶叶不但卖得贵得多,茶叶质量也相差甚远。

  茶叶店老板:你这个是有一点今年的新茶,大部分是去年的陈茶。还有就是中低档的茶也给你和在里面的。这个茶就是直接的,低档里边筛选少一些出来,然后加色素。是这样的。

  那么除了这些茶叶,记者在乐山大佛景区外福晶堂购买的水晶挂件,质量又如何呢?为此记者专程来到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经过专家检测,这件被称成为天然水晶的观音挂件,材质根本就不是水晶。

  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技术负责人罗跃平:这件无色透明的观音挂件,经过我们实验室的检测,它的材质是玻璃的。水晶来说,它的天然的,它的仿制品应该挺多的,最主要仿制品就是玻璃,因为它跟玻璃在肉眼看起来是很相似的。

  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这份鉴定书上,针对记者在乐山大佛景区外福晶堂购买的水晶挂件给出的鉴定结果是玻璃挂件。而福晶堂的销售人员除了宣称这串观音挂件材质是水晶,同时花纹还是僧人手工雕刻的,这是否又属实呢?

  玉器鉴定家王敬之:这件东西,我们看不见加工痕迹,就是全部一体化的东西,应该说这个是一个有模子的,有模子把这个玻璃熬化了以后那种玻璃,这种直接的往上浇,浇铸的东西,这件东西。所以我们看基础,一点加工痕迹都没有。

相关链接:
国庆海南接待游客175.95万人次 无重大旅游投诉
90后美女赴云南旅游失联13天 手机定位在曲靖
西安又现黑旅游:黑车+黑团+黑店让游客步步惊心
老人香港旅游遭强迫购物被气晕:旅行社被判赔
云南旅游乱象再曝光:不购物没饭吃 导游会登记
吉林旅游大巴坠桥瞬间画面曝光 致10名韩国人死
[来源:央视网] [作者:] [编辑:吴靖华]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