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20日兑付期到来前的几个小时,央企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钢股份”)确定延期支付本期利息,构成事实上的违约,从而成为首家发生债券违约的钢铁央企。
中钢股份周一晚间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公告称,将延期支付“10中钢债”本期利息,拟以所持上市公司中钢国际的股票为债券本期利息追加质押担保。
面临债权人回售登记压力
金银岛分析师易易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在确定延期支付本期利息之后,中钢股份事实上已经构成违约。
除了本期利息兑付之外,中钢股份当前面临的直接问题还在于债权人的回售登记压力。
中国债券信息网资料显示,中钢股份于2010年10月20日发布了2010年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0中钢债”),由母公司中钢集团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0中钢债”发行规模20亿元,今年10月20日为付息日。
“10中钢债”发行说明书显示,在债券续存期第五年末,投资者有权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今年9月29日-10月12日为债券持有人回售登记期。
然而,随着中钢股份现金流趋于枯竭,投资者纷纷选择出场,令“10中钢债”走向违约,中钢股份被迫将回售登记期不断往后推延。
10月10日,中钢股份将回售登记期调整为9月30日-10月16日;16日,中钢股份再将回售登记期调整为9月30日-11月16日。
中钢态度积极,“目的是缓和时间”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目前投资者情绪较为悲观,不少人已经选择退场。在此前中钢股份发布那份《关于恳请配合解决“10中钢债”兑付难题的函》中,公司也承认了这一事实。
金银岛分析师易易表示,在兑付期到来之前,中钢发布该公告的目的就在于给这项债券的双方提供缓和时间,同时,中钢也在向外界表明自己解决问题的积极态度,股票质押就是目前拿出的办法。“打个比喻吧,如同我开车撞了人,如果人没事也不起诉,就可以私了了,但这撞人的事实是发生过的,但如果人‘挂了’警察介入则为刑事案想私了都不可能。”
10月20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就中钢债延期付息一事多次致电中钢股份相关负责人,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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