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某躺在地上打电话。
市民带上绶带协助纠违。
海口网11月1日消息(记者 钟元韬摄影报道)11月1日,海口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交通整治行动,重点对电动车违反“八不准”,机动车违反“三不准”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在整治过程中,仍有不少市民图方便驾驶电动车逆行、占非机动车道行驶,部分违法市民对交警执法十分抵触,甚至强行冲卡撞伤执法人员。
逆行不认错 冲卡撞交警
1日上午,男子陶某驾驶电动车在龙昆北路逆行,被交通协管员拦停后拒不下车接受教育,经两名协管员多次劝说无效后,龙华交警大队七中队中队长云曙光上前要求陶某下车配合执法,不料陶某见执法人员靠近情绪非常激动,企图冲卡强行离开,电动车前轮将云曙光撞伤,该男子也失去重心倒在地上。随后,执法人员将陶某控制,并送到辖区派出所处理。
下午,记者在滨海派出所见到陶某。陶某告诉记者,上午他骑着电动车带妻子去龙华路与龙昆北路交叉口处的一家门诊看病,到达诊所后担心电动车被盗,于是想把电动车停到诊所正门,图方便就沿着龙昆北路逆行,但就是这短短的几十米路,让交警逮个正着。“我当时觉得这么短的一段路不应该算逆行,就跟交警理论,但是他们还是要处罚。”陶某说,得知交警要扣车,他开始抵抗执法。陶某承认,交警的确是自己电动车划伤的,但并非冲卡导致,而是双方在推搡中电动车倒下,不小心刮到执法人员。在派出所内,陶某称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承担受伤交警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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