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某躺在地上打电话。
市民带上绶带协助纠违。
海口网11月1日消息(记者 钟元韬摄影报道)11月1日,海口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交通整治行动,重点对电动车违反“八不准”,机动车违反“三不准”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在整治过程中,仍有不少市民图方便驾驶电动车逆行、占非机动车道行驶,部分违法市民对交警执法十分抵触,甚至强行冲卡撞伤执法人员。
逆行不认错 冲卡撞交警
1日上午,男子陶某驾驶电动车在龙昆北路逆行,被交通协管员拦停后拒不下车接受教育,经两名协管员多次劝说无效后,龙华交警大队七中队中队长云曙光上前要求陶某下车配合执法,不料陶某见执法人员靠近情绪非常激动,企图冲卡强行离开,电动车前轮将云曙光撞伤,该男子也失去重心倒在地上。随后,执法人员将陶某控制,并送到辖区派出所处理。
下午,记者在滨海派出所见到陶某。陶某告诉记者,上午他骑着电动车带妻子去龙华路与龙昆北路交叉口处的一家门诊看病,到达诊所后担心电动车被盗,于是想把电动车停到诊所正门,图方便就沿着龙昆北路逆行,但就是这短短的几十米路,让交警逮个正着。“我当时觉得这么短的一段路不应该算逆行,就跟交警理论,但是他们还是要处罚。”陶某说,得知交警要扣车,他开始抵抗执法。陶某承认,交警的确是自己电动车划伤的,但并非冲卡导致,而是双方在推搡中电动车倒下,不小心刮到执法人员。在派出所内,陶某称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承担受伤交警的医疗费。
李先生占机动车道行驶被拦下。
市民背诵“八不准”。
仍有市民抱侥幸心理违反“八不准”
上午10时30分许,在秀华路海口市第十四中学执法点,市民李先生驾驶一辆无牌电动车占机动车道行驶,被交警执法人员拦下。“我才刚买电动车一个星期,相关的交通规则我不是很懂,一不小心骑到机动车道上了。”李先生说。随后,在交警执法人员的要求下,李先生出示电动车的购车发票、预约号及相关证件,并背诵电动车行驶“八不准”。因李先生认错态度良好,并已经熟记“八不准”,交警执法人员准许放行。
11时许,一纹身男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车途经秀华路时占机动车道行驶被拦下,面对执法人员,该男子情绪十分抵触,不愿配合执法。该男子称车是两个月前买的,还没时间去上牌,但除了合格证,该男子提供不出预约号、购车发票等其他有效证件,于是交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暂扣处理。“不法分子偷盗电动车后,第一件事就是把牌照卸下逃避追查,交警部门加大力度查扣无牌车辆,在打击偷盗电动车违法行为上将起到一定作用。”秀英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陈呈锋说。
在第十四中学执法点,不少市民图快逆行,被交警拦下后纷纷表示后悔不已。“带孩子看病从医院出来,只想着快点回家,所以抱着侥幸心理逆行了一段,没想到被交警拦下,这下更走不了了。”市民丁女士表示,将把“八不准”小卡片放进钱包,时刻提醒自己遵守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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