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彩霞在法庭上。京华时报记者欧阳晓菲摄
从小晨体内取出的两根断针。
29岁的保姆杨彩霞,将一长一短两根断了的缝衣针扎入雇主家3岁男童小晨(化名)的臀部,造成男童轻伤二级。昨天下午,杨彩霞在石景山法院受审,法院经过审理后,当庭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彩霞有期徒刑1年。据了解,杨彩霞是小晨家的远房亲戚,自己本身也是一名母亲,有一个10岁的女儿和一个5岁的儿子。
庭审
男童被扎成轻伤二级
昨天下午2点30分,杨彩霞被法警带入法庭,她身材矮小,身高约1.5米,身穿紫色棉袄,看上去要比同龄人大一些。一进门,杨彩霞便哭了起来。而作为被害人代理人出庭的小晨父亲张先生看到杨彩霞,表情顿时严肃起来。
据了解,杨彩霞是山西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她是张先生妻子家的远房亲戚,2014年经人介绍来到北京成为张先生家的保姆,主要的工作就是照顾小晨的起居。张先生家每个月给杨彩霞2800元工资并包吃包住。在来北京之前,杨彩霞一直在老家务农,只有29岁的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有一个10岁的女儿和一个5岁的儿子。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7月31日下午,杨彩霞因小晨哭闹心生不满,先在家中将一根断了的缝衣针扎入小晨右侧臀部内,随后又在楼道中将另一根断了的缝衣针扎入小晨左侧臀部内,致小晨双侧臀部异物存留,经鉴定属轻伤二级。
庭上自称因嫌工资少
法庭上,杨彩霞认可检方指控。谈到原因,杨彩霞称,她嫌雇主给的工资少,并曾为此与小晨的父亲张先生产生矛盾,所以才用针扎小晨出气。
听到杨彩霞的说法,张先生非常不满。“你到现在了还在撒谎!钱的问题我从来不沾手,我什么时候跟你谈过工资,工资是谁给你发的?你怎么可能因为工资跟我发生矛盾?”张先生一边气愤地大声说,一边使劲瞪着杨彩霞。
对此,杨彩霞承认平日里是小晨的母亲给她发工资,然后便一言不发。张先生则表示,杨彩霞自称因为工资少产生报复心理的说法,是她为了减轻罪责的一种借口。
据了解,在被警方抓获后,杨彩霞对于针扎小晨的原因,曾供述了两种不同版本。最初她称,因小晨当天特别淘气且哭闹不止,而自己心情也不太好,因此针扎小晨解气。此后,她又改称是因小晨父母给其开的工资为每月2800元,低于3000元的市价,故其产生报复心理。不过,当被预审问到是否就涨工资一事与小晨父母交流过时,杨彩霞又表示自己不爱说话,未提过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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