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雕像
“斥黜贪墨” 政务公开
政务公不公开,信息是否明白畅达,关系着官员能否“钻政策空子”贪污。海瑞每到一地,每任一官,就大行政务公开之道。
南炳文例举了海瑞在各地担任官职时制定的规条:在南平教谕任上有《教约》,在淳安知县任上有《淳安政事》,在兴国知县任上有《兴国八议》,在应天巡抚任上有《督抚条约》、《续行条约册式》、《应付册式》、《均徭册式》,在南京都御史任上有《夫差册》等。
这些规条,或从多方面,或从某一方面,将所辖地区或部门的有关政务作出规定,公布出来,予以执行。其重要特点在于,不同于当时其他官吏“皆虚设也、或袭语也”的“条约”,而是“字字实事”。其内容尽管非常庞杂,涉及最多的还在于赋税征收、钱物分配及使用等经济方面的问题。
南炳文说,这些规条,可说是政务的大公开,尤其是财务的大公开。有利于百姓的监督,有利于百姓避免被官吏分外盘剥,有利于防止官吏随意作弊。
明人梁云龙在所述海瑞作为时说:“抚故与按并弹压一方,欲有规划,必衡骘后行。公则谓抚按各有专责,不得越俎相侵,乃独以昔所为教南平者、令淳安者、令兴国者,稍加润色扩充,为督抚宪约。意盖主
于斥黜贪墨,搏击豪强,矫革浮淫,釐正宿弊。”
“这里将‘斥黜贪墨’放在海瑞制订《督抚条约》诸出发点的第一位,实为抓住了精华。”南炳文评价说,当时海瑞制订的其他规条,重点都在预防贪墨上。
(编辑:韩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