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和学校周边严禁设置
过去,海口的疏导点之所以乱,就是存在随意选址随意设置的现象。此次,海口市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明确了设置位置的“六个严禁”,凡是违反的,一律为非法设置。
这“六个严禁”为:严禁在主城区主干道、次干道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设置;严禁在街巷口禁设区、控制区设置;严禁在小区内设置;严禁在幼儿园、学校周边300米以内范围内设置;严禁在开放式厕所、污水池、垃圾场(站)等污染源周边直线距离25米以内设置;严禁在农贸市场周边300米以内设置农贸市场类摊点。
临时摊点一律挂牌经营
此次对临时摊点的批准设置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所有摊点必须一律挂牌经营,标志牌需设置在摊点的入口处,公示摊点区域、出收摊时间、摊点数量、种类、管理制度、责任单位、责任人、投诉电话等。
另外,临时摊点必须统一经营设施。摊点设施应当符合“八统一”的要求,即统一定点划线经营、统一制式遮阳棚(伞)、统一编号、统一垃圾容器、统一地面垫布、统一桌凳、统一工作服装、统一摊点操作台面,做到统一规范、美观大方、经济实用、符合市容标准。如修锁、修伞、修鞋、修拉链、衣物织补等传统小修理摊点,应当配备可移动携带式的遮阳棚(伞);食品摊点应当配备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储藏箱(车)、操作台、防蝇、防尘等卫生设施;水果摊点应当配备遮阳棚、可移动水果货架,果皮等废弃物收集设备;小吃排档摊点应当配备上下水设施,用水符合国家规定,并安装油水隔离设施,污水不得直接接入城市雨污水管网。
摊点建设按照市政府批准设置的要求进行建设,经市市政市容委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临时摊点允许社会资金介入
“临时摊点的建设以政府投资为主导,在政府指导下,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市市政市容委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由政府投资建设的摊点,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管理。管理单位只能收取管理费和卫生费。由社会资金建设的摊点,由辖区街道办事处和投资方共同负责日常管理。管理单位在政府的指导下,只能收取管理费、卫生费和场地利用费。场地利用费由物价、审计、建设等部门对摊点的建设成本、运行管理成本和投资方建设摊点公益性投资的微利进行核准,合理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