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园广场整改时施工图
海口网7月28日消息 “三亚春园海鲜广场整改工程拖欠了我们60余名农民工近百万元的劳务工资,这笔工资只是他们不到两个月的铺面租金,他们完全有能力支付。2年来,我们不断上访,法院判决了又撤销重审,始终没有任何结果。”来自四川的农民工范某对记者说。
连日来,某论坛一则题为《聚焦三亚春园海鲜广场欠民工工资暴力事件》的网帖引来近8万网民围观,近500名网友发表评论。而这则由网友“环卫工2012”发表的帖子也是详诉了三亚春园海鲜广场(下称“春园”)如何在整改工程中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付以及他们的漫长上诉史。
据记者调查发现,该帖及该民工反映的情况属实,“春园”确实拖欠了数十名农民工工资2年之久,缘由发包商与承包方就工程款数额问题的分歧产生。而2年时间里,被拖欠工资的数十名民工不断上访、上诉,三亚法院从09年11月23日受理此案,至今仍未结案。
事件回放:农民工被拖欠近百万工资长达2年
范某对记者说,早在2009年的5月,“春园”要进行扩建改造,当时承包该工程的包工头雷志勇找到他和其余近百名农民工到工地上干活,并承诺干完工后立即结清所有工钱。“当时,我们加班加点没日没夜地干活,8月底如期完工了,但本应给我们的近200万工资款只付了30万。”
两年来,通过不断上访以及市政府协调,“春园”已支付他们工程款80万,但还欠97万元。“我们不明白,想拿到血汗钱为何这么难?看着自己搭建起的春园海鲜广场生意如此红火,而我们还在一直苦等这笔拖欠已久的辛苦钱,心里真不是滋味。”另一名负责土建和钢结构工程的农民工胡某说。
经记者调查,确定欠薪的民工为办公大楼班组36人59万,钢架构班组15人25万,土建及围墙班组12人12万。
法院对包工头下达通知(作者:刘嘉珮)
事件缘由:“春园”拒付工程余款 农民工成受害者
据“春园”整改工程包工头雷志勇介绍,2009年5月10日,他与“春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林坤签订《三亚春园海鲜广场土建及钢结构整改合同》,对“春园”进行扩建改造,工程造价390万元,工程量增减另计;合同约定土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因合同约定土建工程只建二层,而实际建造中增建至三层,钢结构也大量增加材料和工程量,造成实际工程量大幅度增加,工程款达760万元。
2009年5月14日,“春园”向雷志勇支付进度款150万元。工程结束前,春园广场又支付了300万元工程款给雷志勇,至此,雷志勇“实到手”的工程款累计达到450万。09年9月15日,工程竣工,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双方就已使用该工程。雷志勇认定工程款应为760万,少了310万。他多次要求“春园”付清,但被告知“施工存在质量问题且工程款已付清”。
“剩下的余款‘春园’一日不跟我结算清楚,那些农民工的工钱就得一直欠着,工程是包工包料的,我拿不到钱也实在没办法支付他们工资。”雷志勇说。而记者在三亚城郊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上看见,辩诉时叶林坤认为,雷志勇承包工程后,工程项目偷工减料,施工质量低劣。双方僵持不下,雷志勇于09年11月一纸诉状将“春园”告上法庭。
春园广场整改时施工图(资料图)
事件进展:法院判定“春园”连带给付工程款又撤判重审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当事双方雷志勇与“春园”对簿公堂,就工程是否有质量问题、工程造价究竟为多少等问题分别向法院申请鉴定。2010年6月23日,“春园”因证据不足,鉴定申请被工程质量及维修费用鉴定单位退回。8月30日,海南汇德咨询有限公司对雷志勇申请工程造价做出结论,工程总造价为663.75万元。
最终,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都有过错。雷志勇没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与叶林坤达成的合同因主体不合格,且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但雷志勇已依约施工,工程竣工后交付叶林坤使用,原告有权参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获得工程款。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及原告放弃部分利润的请求,原告应获得的利润法院支持50%。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也于2010年11月1日作出判决,“春园”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雷志勇连带给付工程款125.3万元。
法院宣判后,雷志勇立即将好消息传达给60余名民工。原以为在被拖欠整整一年薪水后,终于可以如愿领到血汗钱的民工们当时都很高兴。但不料,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雷志勇得到消息,“春园”不服判决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记者调查发现,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的判决不但未执行,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2月21日下发民事裁定书,认为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撤销原判,发回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重审。
2011年6月16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向雷志勇下发了通知书,告知其之前工程造价报告不可采信,他对工程款的司法鉴定负有举证责任,要求其重新申请鉴定并预交鉴定费用。雷志勇看着通知书无奈地对记者说:“当初的鉴定是向法院申请后做的,为何不可采信?再鉴定又得多花10多万元,还不知道有没结果。”
对此,范某、胡某等多位农民工表示,2年都过去了,还得重新开始鉴定打官司,看来这个薪水真的是遥遥无期。
部分民工所欠工资明细表(作者:刘嘉珮)
事件质疑:重审理由不清包工头很郁闷 上访求助无果农民工很失望
雷志勇对记者说,当时的鉴定机构是三亚城郊人民法院指定委托的法定鉴定机构,组织双方到“春园”现场核实工程量,为什么现在又说这个司法鉴定不可采取?需要我重新鉴定?“中级人民法院就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驳倒了我们这么多人近2年的等待吗?我们几次上访,是因为我们不知道到底哪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记者在2010年11月三亚城郊人民法院判决书上看见,判决是基于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土建及钢结构整改合同、备注条款、整改方案、公证书、照片、转账凭条、收据、笔录等多个证据佐证并经双方当事人当庭举证、质证,才足资认定的。
采访中,一位讨薪农民工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求助信,信的落款处有39名农民工的签名和手印。“这么久了很多人都去别的地方干工了,但大家对被欠的钱仍然不能忘记,无论如何要讨回自己理应得到的报酬。”
农民工王某说,在近2年的讨薪生活中,他们去了三亚乃至省里的信访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无数次,很多接待他们的工作人员都成了“老熟人”。他们更是将横幅、标语打到了政府、法院等地,期待着早日解决工资问题。“两年了,只有我们自己知道跑得有多辛苦,吃了多少‘闭门羹’,从期待到失落,我们就是要讨个公正。”
27日下午,记者分别前往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和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此事,前者负责宣传人士告诉记者“这个事等结案再报吧”,后者负责人称“主管宣传的领导都出差了,你下周再来吧”,而负责再审此案的审理员则表示,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不方便透露。
事件议论:农民工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看见,关于“春园”欠薪的网帖发表后,截止27日晚10点,共有489名网友跟帖,近8万网友围观。绝大多数网友支持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网友“自由的小鸟”说,无论工程双方出现怎样纠纷,不能以农民工作为讨价还价的工具,农民工工资绝对不容拖欠。更有网友请求法院和政府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讨回农民工自己应得的血汗钱。
三亚市河西区管理委员会信访办主任蔡尔祥说,三亚春园海鲜广场整改项目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多次到管委会上访,管委会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出面协调过多次。“已经快2年了,这个问题应该早点解决,不能再拖了。”
三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按照规定,用工主体应该把工资直接发给农民工,而不是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产生农民工薪资关系,而且他们的工资要按月发放,在开工前也必须按工程中标价的2.5%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等也是造成如今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较为普遍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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